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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辦理『113年度社會各界善心單位,送愛心至家境清寒奮發向上之原住民部落學生、海外留學研修及交換生實習助學金方案』

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設有戶籍之原住民身份者。
(二)學生須於在校註冊且於當期學制在學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者(不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;五年制專科學校學
生應修滿三年級下學期,出國研修期間須為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學生)。
(三)有意願赴國外大專校院(不包括中國大陸及香港、渙門)修讀學分者。
(四)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。
(五)自助遊學不在此限。
(六)清寒學生為優先。
二、詳細資訊請點活動報名表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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